2023年5月25日在總公司六樓會議室召開互助基金會議,會議通過以下人員申請補助金額
參會人員:祁德榮、陸彬、管福建、孫惠娟、王浩琨、李行、何艷泓、劉青、王姝
互助基金2023年1-4月申請補助人員名單
(共134人296702元)
一、人防管理中心(56人)
丁子偉,男,41歲,本人因交通事故于2022年12月去逝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三款的精神,會員死亡給予補助20000元整。
王廣衛(wèi),男,50歲,本人因病于2023年4月住院治療,共花費5075.34元,自費2061.63元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自費部分40%補助,計825元。
韓國建,男,55歲,本人因病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2次住院治療,共花費6219.75元,自費2016.87元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自費部分35%補助,計706元。
周元成,男,58歲,本人因病于2022年7月住院治療,共花費3222.54元,自費1133.26元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自費部分35%補助,計397元。
李淮成,男,59歲,本人因病于2023年3月住院治療,共花費10063.16元,自費2597.04元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自費部分40%補助,計1039元。
張冠群,男,59歲,本人因病于2023年3月住院治療,共花費56868.21元,自費12610.33元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自費部分45%補助,計5675元。
汪祝業(yè),男,59歲,本人因病于2022年11月住院治療,共花費11569.43元,自費4247.61元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自費部分40%補助,計1699元。
王軍,男,57歲,本人因病于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3次住院治療,共花費30573.19元,自費4649.07元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自費部分35%、40%補助,計1775元。
熊林芝,男,53歲,本人因病于2023年1月住院治療,共花費5504.07元,自費2444.72元,根據(jù)互助基金第十三條第一款的精神,給予自費部分40%補助,計978元。
薛曉冬,